4月6日零时起调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通知

  各位旅客:
  根据国家发改委、民航局发布 [2010]1005号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航局关于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的通知》,自2010年4月6日零时起,调低4月6日之后销售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。目前已有部分航空完成调整,芒果网将实时跟进调整。具体调整如下:

    新征收标准规定:800公里(含)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50元调低至40元。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20元燃油附加费不变。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。按成人普通票价50%计价的儿童、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,800公里(含)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。

 

芒果网有限公司 
2010年4月2日